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中办发【2014】9号)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印发的《陕西省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陕财监【2014】52号)要求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到人。
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及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三、报送时间:9月10日至12日
报送地点:学校审计室
报送资料:所报资料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审计室 财务处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