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工作职责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是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筹备组织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会议、活动;

2.负责起草、上报工作总结、计划、报告、报表等有关文件文稿;

3.组织起草、修订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

4.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文件的收发、流转、登记;

5.负责对学校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

6.负责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登记、处置上报、归档和保管工作;

7.负责纪检监察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审理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立案审查调查的违纪违法案件;

9.负责受理对违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和对违法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

10.负责纪委及监察专员办公室印章管理;

11.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负责日常监督、监督检查等工作;

2.加强专项监察工作,重点对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察;

3.承办党员涉嫌违纪违法或监察对象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

4.负责对监督检查、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的部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5.负责做好谈话安全工作,负责谈话室的管理;

6.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7.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资料的整理归档;

8.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及办公地址

纪委综合室:029-88630037 莲湖校区教学楼1101室、阎良校区科教楼406室

纪检监察室:029-84258200 莲湖校区教学楼1103室、阎良校区科教楼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