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高教工委(陕高教纪2014年5号)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陕纪发〔2014〕2号)的通知精神,巩固和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针对“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确保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部署,纠正“五一”期间的不正之风
“五一”将至,一些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可能反弹或发生。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要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务用车;严禁使用公款安排吃喝、游玩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收受商业预付卡、消费卡、会员卡;严禁大操大办婚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以各种形式和名义用公款组织本单位教职工集体聚餐;严禁用公款组织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走访、送礼、宴请等。财务处要严格把关,凡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生以上问题,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
二、着眼长远,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从现在开始,今后每逢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来临之前,纪检监察室联合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对狠刹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作出具体安排。并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铁面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指名道姓公开曝光。认真总结经验,发挥职能作用,做到查处问题、监督事项随需要而变化,检查方法、监督措施随任务而改进,不断提高纠正不良作风制度化、常态化水平,确保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
三、规范管理,确保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高效运行
纪检监察室联合相关部门把握节日特点,提前确定重点检查问题并作出检查安排,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在节日前夕,运用提醒、警示、教育、约谈等方法进行预防,节日期间及节后,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方式进行检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要善始善终,检查发现的问题节后七个工作日内查结处理并报省高教纪工委。要督查考评,加大落实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及时督促检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本通知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西安航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