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期间做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9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五一”将至,为贯彻落实省高教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纪办发〔2015〕5号)精神,继续巩固和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申纪律规定。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我校《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西航党纪字[2014]7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以会议、短信提醒等方式重申纪律规定,做好对党员干部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务实勤俭过节行为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在本部门发生。

二、强化问责追究。学校纪委将组织开展廉洁过节“五个一批”专项行动,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紧盯“四风”在“五一”期间的新形势新表现,查纠问责,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违纪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三、及时报送情况。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月4日前向学校纪委报送本部门“五一”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统计表。学校纪委汇总后于5月5日上报省委高教工委。

附件:

“五一”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统计表

中共西安航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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