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纠正 “四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9    浏览次数:

中共西安航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西航党纪字201611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纠正 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2016年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巩固与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推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习惯、常态,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守住底线

全校广大党员要深化思想认识,严守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禁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以各种形式和名义用公款组织本单位教职工集体聚餐;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严禁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切实将“十个严禁”落到实处。

二、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全校广大教师要弘扬优良师德师风,依法规范从教行为,守牢职业行为底线,践行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守土有责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负责人要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早部署、早提醒、早告诫、早警示、勤督促,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学校纪委将在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国庆节后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人员执行八项规定的情况及时填报《__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jw@xaa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8425973984258200

举报邮箱:jw@xa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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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航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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