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陕西省高教系统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9    浏览次数:

中共西安航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西航党纪字 201612

关于启用

“陕西省高教系统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平台”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健全我校采购活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启用“陕西省高教系统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采购监督模块的使用和管理

1.采购监督模块主要由负责招标业务的相关部门和监察处使用。

2.凡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开展的项目,均应纳入该系统监督。特殊项目或因突发事件导致的临时性项目应在系统中备案。

3.负责招标业务的相关部门应根据业务开展进度实时录入采购信息,审核人应及时审核;监察处应及时对录入的采购信息进行在线审查或现场检查,并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对项目进行冻结或提出整改要求,完成整改的项目予以解冻、解除预警。

4.招标项目录入后,原要求由负责招标业务的相关部门填写的《开标前情况备案表》和《评标、中标情况备案表》不再向监察处报送。

5.采购业务完成后,监察处在平台自动生成的“采购监督信息汇总表”签署意见,作为采购项目固定资产入账与财务支付的凭据。

二、在线廉政教育模块的使用和管理

1.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在线通过“陕西省高教党风廉政教育系统” 网站,进行登录学习。登录账号为“西安航空学院+本人姓名”初始密码为123456,进入后可在个人中心修改密码。

2.该模块为学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提供定期、定量、分类的廉政教育内容(以课件、视频等资料为主)。学校纪委要对本校干部在线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年累计学分85分以上为优秀,85-75分为良好,75-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平台”启用时间

平台建设完成后,负责招标业务的相关部门要按照采购监督模块的要求录入信息、分级审核;监察处在不干涉业务部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通过系统对项目实施监督。

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的在线廉政教育自2017年实行。

四、“平台”管理和维护  

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学院纪委办负责。平台管理和操作人员应严格落实安全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系统相关数据和信息,妥善保管加密设备。若发生数据或信息泄露情况,应及时向学校纪委办报告。

联系人:   高均立    8425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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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航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1019

抄送: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西安航空学院纪委办                  2016 10 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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