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按照“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以及全省高教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强化党的纪律,保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师生改进工作作风、遵守廉洁自律情况的检查,不折不扣落实、执行中央、上级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继续巩固会风文风、“三公”消费、公车治理等成果。改进机关作风,纠正庸懒散、奢侈浪费、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党员干部要把“三严三实”作为重要标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校风教风学风。
二、强化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根据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安排部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学校各党总支、各单位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党总支、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在日常工作中抓好抓实。
4.协助党委对2015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考核、问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5.从严要求和管理干部。对新提拔及轮岗交流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定期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对审计中发现问题较多及群众来信来访较多的单位,及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发现干部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继续落实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6.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通过专题学习、播放警示教育片、专家辅导报告、发放学习材料、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筑牢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
7.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载体和形式,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努力营造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职工廉洁从业、学生廉洁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
四、强化执纪监督,促进权利阳光运行
8.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落实情况的监督。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认真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通过完善教育、预防、监督、惩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9.积极推进“阳光治校”。坚持党务公开、校务公开,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师生员工的民主权利,尤其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畅通公开渠道,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0.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针对高校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关键环节,督促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不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努力构建让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11.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过程参与、资料查阅、事项询问、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对招生、招标、基建工程、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学术道德、职称评审等工作的监督,对所监督事项根据情况可进行责任追究并提出监察意见。
12.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监督,提倡节俭办学,严禁滥用公款消费行为。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完成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五、强化案件查办,坚决惩治腐败
13.加强信访工作。严格按照权限受理信访举报,积极承办上级转办信访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受理等规定,确保件件有落实,署名有回复。
14.强化案件查办。严格办案工作程序,坚持依法依纪查处案件。建立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坚持“一案双查”。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校党委报告的同时也向省高教纪工委报告。
六、强化审计职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15.有效开展各项财务审计。开展同级、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本年度综合财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跟踪审计调查;科研经费、实验室建设等重大项目专项审计等。
16.加大对基建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完工并已交付使用的阎良校区科教楼、4号学生公寓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对阎良校区已完工一期建设项目陆续开展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对阎良校区5号学生公寓、第二学生食堂及沣惠校区教职工住宅楼等新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七、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17.加强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规律,坚守责任担当。定期召开纪委会,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
18.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照“三转”要求,找准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不断完善自我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努力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19.加强同其他院校同行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借鉴其他院校的成功经验,不断拓宽工作视野,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